陈潭秋,1896年生于湖北省黄冈县。1920年8月,陈潭秋参加了武汉共产党小组的第一次会议,成为武汉共产党小组的重要成员。
1921年7月,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陈潭秋作为武汉共产党小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,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。
1929年8月,陈潭秋以中央巡视员的身份到满洲省委巡视工作,这时,刘少奇任满洲省委书记,正值“中东路事件”爆发。8月31日,陈潭秋到达奉天后,立即开展工作。他首先向满洲省委传达了党中央关于“中东路事件”的决定,同时确定了满洲省委的工作计划,并作出《关于满洲政治经济及党务的报告》,此报告正确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形势,为党中央指导满洲地区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。
陈潭秋真正担任中共满洲省委领导职务是在1930年8月末,此时,刘少奇已返回中央工作。为了加强党对东北地区革命斗争的领导,党中央派陈潭秋出任新一届中共满洲省委书记。在陈潭秋的领导下,遭到严重破坏的奉天市委、北满特委及抚顺、大连、台安等十余个地方党组织得到恢复,并新建了40多个地方党组织,党团员由原来的几十人发展为两千余人,有15000余名工农群众参加了党领导的各种革命团体,满洲地区的革命运动逐渐发展起来。
1930年12月,陈潭秋参加会议时不幸被捕,敌人对他用尽了酷刑,他始终严守党的机密。随后经过党组织的多方营救,终于在1932年7月份获释出狱。虽然陈潭秋担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只有短短四个月的时间,但是对满洲省委作出了巨大的贡献。
来源:沈阳发布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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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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